一、依據本校物聯網工程與應用學士學位學程畢業專題實施辦法規定。
二、依據第五條規定:
(1)請專題各組組長於開學後一週內(9/19前),填寫專題製作申請書並經指導老師簽名確認後,繳交系上存查。
(2)專題計畫書請於第一學期第10 週之星期四前(113/11/14前),經指導老師確認後,提交專題計畫書三份(封面用淡黃色+膠裝)至系上存查。
(3)計畫書審查將於第11、12 週進行審查(時間另行通知)。
三、依據第二條規定:
(1)專題題目與專題計畫書內容得以變更,但以一次為限,系上受理後,指派相關老師會同指導老師進行審查,決定是否同意變更;專題成員異動比照辦理;除此之外,一概不予以受理任何理由之更動或異動。
四、相關表冊請至物聯學程網站下載,網址:https://www.iot.ydu.edu.tw/zh_tw/Download