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本校物聯網工程與應用學士學位學程畢業專題實施辦法規定。
二、依據第五條規定:
(1) 專題成果報告書文件審查請於本學期之第八週結束前(113/4/17(三),最晚繳交時間為113/4/19(五)下午5:00前), 繳交經指導老師簽認之成果文件至系上以供審查。若不能於上述時間內完成者,不得參與專題評鑑。
(2)專題成果報告書,經指導老師確認後並簽名後,提交成果報告書5份(不用膠裝,雙面影印)至系上,供專題評鑑老師審查。
(3)成果報告書審查將於第9週進行審查,113/04/25(四)審查當天並請各組準備10分鐘投影片上台報告(時間及報告規定屆時會另行公告)。
三、經審查後專題成果報告書,請依照委員意見作最終版本修正。
四、112學年度專題成果報告書(最終版),請給予指導老師再確認後,成果報告書 封面及封底一律用「粉紫色」雲彩紙膠裝3份,最終版本繳交至系辦留存;逾期未能如期繳交至系辦者,請自行負責。
五、相關表冊請至物聯學程網站下載,網址:https://www.iot.ydu.edu.tw/zh_tw/Download